3月14日,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韩潮提起了再审申请书。
据再审申请书内容显示,申请人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拉”或“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韩潮(以下简称“韩潮”或“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2民终2302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再审。
特斯拉在再审申请书中提出了两点再审请求,其一为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2民终2302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申请人韩潮的全部诉讼请求;其二为判令被申请人韩潮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对此,被申请人韩潮先生公开发文表示“这边诉着我505万,欺诈案又提了再审”、“我倒要看看切割焊接车在中国是不是可以合理合法的隐瞒并以正常车辆价格出售!”;另外,财经网汽车也联系了特斯拉方面,截至发稿前,特斯拉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事件回顾:
2019年车主韩先生通过特斯拉中国官网与特斯拉公司签订《二手车订购协议》,购买Model S二手车一辆,据韩先生描述,车辆仅使用两个月,就已经进行过多次维修。2019年6月5日至8月24日,在线可查的维修记录共计7次。
“2019年8月24日,车主韩先生在在驾驶特斯拉的过程中,车辆突然瘫痪,电门、刹车全部失效,险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将该车送交特斯拉指定维修中心维修。
2019年11月15日,经万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涉案车辆有结构性损伤,为事故车。”车主韩先生认为,特斯拉公司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所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2月4日,韩先生(化名)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内容显示: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应向韩某(韩先生)退还379700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00元。
该案件成为国内首例判处特斯拉“退一赔三”的消费者维权案例。
2021年9月17日,来自天津的维权车主韩先生对财经网汽车表示,自己和特斯拉的官司二审结果已出,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原判。
据公开判决资料显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特斯拉存在欺诈,驳回上诉,退一赔三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9月26日,特斯拉维权车主韩先生透露,特斯拉近期以其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自己告上法庭,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合计索赔505万元。
9月27日,韩先生对财经网汽车表示,已收到来自特斯拉方面的赔偿款项,共151.88万元。这与法院给出的结案标的金额1525705元并不吻合。随后,特斯拉方面工作人员表示,会补上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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