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在山东济南正式施行。《条例》将对聚合平台的管理纳入了法规调整范围,首次提出第三方网络聚合平台为网约车平台与乘客提供信息中介、交易撮合服务,应当审核网约车平台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未取得的网约车平台不得接入。同时规定,如果发现聚合平台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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