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8日13时45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香山路中段,一辆轿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骑车女子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一女子骑两轮电动车因逆行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女驾驶员轻微受伤。
民警当场判定:电动车逆行造成该事故的发生,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依法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过这件事情,也给骑车的同志提个醒,要注意安全的同时,还要注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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