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不系安全带处罚规定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广东省严查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乘客在前排还是后排未系安全带的, 将罚款50元。

2019年11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正式实施,在深圳,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 乘车人处2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

 2020年10月22日起郑州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乘车人未使用安全带,将对车辆驾驶人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

2019年12月1日起,江西高速交警启动对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乘车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 30元罚款。

2019年11月11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各出入口、服务区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对违法当事人将 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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