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推行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一)内容及范围

普通驾驶人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驾驶人需持有C2类及以上驾驶证;

(2)驾驶人员限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

(3)驾驶车辆仅限于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加装辅助装置对应目录

身体条件

辅助装置类型

左手手掌缺失,右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是有两指健全

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转向信号迁延开关

右手手掌缺失,左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是有两指健全

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换挡辅助装置、驻车制动辅助手柄

 

(二)注意事项一

在符合安全驾驶条件下,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为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提供便利,不得以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进行处罚。对于残疾人无关或者以营利为目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的,调查核实后,不予相关通行便利。

 

(三)注意事项二

该措施是为了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方便残疾人家庭出行,不得以营利、逃避监管等为目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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